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1043

1043.“云”表示

1043.“云”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这从刚才关于“弓”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弓或这弓的颜色只出现在云中。如前所述,太阳的光线透过云的昏暗发光,正是这种昏暗本身被转换为不同颜色;因此,所产生的实际颜色取决于光线的明亮所触及的昏暗的性质。属灵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他来说,在此被称为“云”的昏暗是虚假,与其理解力的自我是一样的。当来自主的纯真、仁爱和怜悯被注入其理解力的自我时,这云就不再看似虚假,而是看似真理的表象和来自主的真理。因此就有了彩弓的形像。这种属灵的转换无法形容,除非人能通过颜色及其起源来理解它,否则,我不知道如何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来解释。
对重生之人来说,这“云”的性质可从他重生之前的状态清楚看出来。人通过他以之为信之真理的东西而重生。人人都认为他自己的信条是真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一种良心。因此,一旦他获得良心,那么违背他作为信之真理而牢记的东西行事,对他来说就是违背良心行事。这适用于每个重生之人。因为许多人通过所接受的信条被主重生;并且一旦重生,他们就不再接受任何直接的启示,只接受那些通过圣言和圣言的讲道被植入的东西。但由于他们接受仁爱,所以主通过仁爱作用于他们的云。那时,光便从云中发出,如当太阳穿透云层时,会使云层更加明亮,并且变得五颜六色。这个过程还制造了云中之弓的形像。所以云层越薄,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多,这弓就越美丽;而云层越厚,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少,这弓就越不美丽。纯真会给它的美丽增色不少,可以说给颜色带来一种鲜活生动的明亮。
当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时,真理的一切表象就是笼罩他的“云”,因为圣言是照着表象说的。然而,只要他简单地相信圣言,并拥有仁爱,哪怕他停留在表象中,这云相对来说也是薄的。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正是在这云里面形成良心。此外,对真理的一切无知也是云;当人不知道信之真理是什么,一般来说,不知道圣言是什么,尤其没有听说过主时,他就在这云中。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主在这云中形成良心,因为他的无知本身可能拥有纯真,因而拥有仁爱在里面。一切虚假也是云;不过,这些云是黑暗,要么存在于那些拥有虚假良心(参看1033节)的人身上,要么存在于那些没有良心的人身上。这些通常是各种类型的云。至于云的数量,人身上的云如此之多、如此之厚,以至于他若知道它们,必惊讶于来自主的光线竟能穿透它们,并且任何人都能重生。自以为有少量云的人,有时会有大量的云;而自以为有大量云的人,却有少量的云。
这类云与属灵人同在,但在属天人身上没有那么多,因为属天人拥有植入其意愿部分的对主之爱,因而不像属灵人那样从主获得良心,而是获得对良善的感知,并由此获得对真理的感知。当人的意愿部分能接受属天火焰的光线时,他的理解力部分就会被它点亮,他出于爱知道并感知系信之真理的一切。这时,他的意愿部分就像一个小太阳,光线由此传到他的理解力部分。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性质。但当人的意愿部分完全败坏,如地狱一般,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因此在他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如古教会成员,以及属灵教会的每个重生之人的情形)时,他的云层就是厚的,因为他没有能力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这种知识。与此同时,虚假,也就是云的昏暗或模糊,不断从他的黑色意愿部分,也就是从地狱经由它流入。因此,属灵人的理解力部分永远无法像属天人的那样被光照。这就是为何“云”在此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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